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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骗婚”了,能把给出去的钱和房子要回来吗?

发布者:刘毅2026年03月05日68人看过举报


婚姻本应是爱情的升华,是两个家庭的结合。然而,现实中却有一些人将婚姻作为获取财物的手段,给另一方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当遭遇“骗婚”时,受害者能否追回自己的财产?本文将结合真实案例和法律规定,为你解答这一问题。

案例一:多次“闪婚”收取高额彩礼,法院判决全额返还

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赵某(男)与孙某经人介绍相识,同月双方登记结婚。赵某向孙某给付彩礼8.6万元,婚后未生育子女。2021年6月,赵某提起离婚诉讼,以孙某将婚姻作为获取财物的手段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孙某返还全部彩礼。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后发现,孙某不仅在较短时间内多次“闪婚”、均接收较高数额彩礼、婚姻存续时间均较短,更重要的是,历次离婚诉讼中男方对于婚后双方无夫妻之实、孙某回娘家居住的共同生活状态等描述基本一致。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及当事人陈述,孙某在四年内就已涉及三起离婚纠纷,结婚仓促,婚姻关系维系时间短,且男方均表示,孙某收取了较高数额的彩礼,婚后双方只有夫妻之名,孙某在双方发生矛盾后即回娘家居住,没有继续与男方共同生活的意思表示。综合全部在案证据,可以认定孙某的行为属于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故判令解除婚姻关系,孙某返还全部彩礼8.6万元。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在本案中,虽然赵某与孙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孙某主要在娘家居住,双方未能形成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同时,结合孙某之前的婚姻情况,可以认定其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符合上述第二种情形,因此法院判决孙某全额返还彩礼。

案例二:隐瞒已婚事实骗取钱财,法院判决返还不当得利

基本案情

肖女士2012年5月通过婚恋网与周某相识恋爱,周某的注册信息显示他的婚姻状态为离异,有小孩由他抚养。2014年至2019年,肖女士与周某互相转账。2019年,双方分手,共同确认在扣除500元以下和明显带有赠与性质的转账后,肖女士向周某多转账24万元,她起诉要求周某还钱。

法院经审理查明,周某1992年11月17日就登记结婚了,而且婚姻有效。而两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肖女士表示,如果知道被告已婚,就不会与他交往,认为自己受骗,要求被告还钱。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隐瞒自身已婚的事实通过婚恋网站与肖女士交友、恋爱,存在过错。周某的行为不仅欺骗肖女士感情,损害肖女士利益,还违背公序良俗。最终法院判决,周某返还肖女士24万元及利息。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在本案中,周某隐瞒已婚事实,以恋爱为名骗取肖女士的钱财,没有法律根据,属于不当得利,因此肖女士有权要求周某返还。

案例三:婚前房产赠与未过户,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基本案情

李先生与王女士相识相恋,为了表达自己的爱意,李先生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王女士,并签订了赠与协议,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后来,两人因感情破裂分手,李先生要求撤销赠与,王女士则认为赠与协议已经生效,李先生无权撤销。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本案中,李先生与王女士签订的赠与协议未经过公证,且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李先生有权撤销赠与。

法律分析

对于房产赠与,权利转移以办理过户登记为准。若未办理过户,赠与人通常可撤销赠与。若已办理过户,产权已转移给受赠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不过,若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如何防范“骗婚”及维权建议

防范措施

  1. 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在交往过程中,要通过多种渠道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
  2. 保持理性:不要被对方的花言巧语所迷惑,保持理性思考,避免因感情冲动而做出错误的决定。
  3. 避免大额财物赠与:在交往过程中,要避免大额财物赠与,尤其是在未了解对方真实情况的前提下。如果需要赠与财物,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赠与的条件和目的。
  4. 保留证据:在交往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赠与协议等,以便在遭遇“骗婚”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权建议

  1. 及时报警:如果发现自己遭遇“骗婚”,要及时报警,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2. 提起诉讼:如果公安机关无法立案或无法追回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
  3.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自己的经济条件有限,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为你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万拓谐达律新结论:

“骗婚”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对其精神造成严重伤害。当遭遇“骗婚”时,受害者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骗婚”行为的防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骗婚”的受害者。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你了解“骗婚”的法律后果和维权途径。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专业律师。

  • 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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