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学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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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如何确定

作者:梁学宽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3次举报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如何确定

1、一般情况下,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第四百九十二条、第四百九十三条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梁学宽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茂名律师协会会员、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茂名
  • 执业单位:广东公勤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920********7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纠纷、离婚、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