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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五种理由,法院予以支持

发布者:李光伟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582人看过

起诉离婚,五种理由,法院予以支持: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也包括事实婚姻。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履行夫妻义务。如果夫妻一方出现这种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家庭暴力不限于夫妻之间。一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如老人、孩子实施的家庭暴力,对方不理解不原谅,也可认为感情受到伤害,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诉请离婚。如男方虐待自己生父母,女方可起诉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人,常常好逸恶劳、不务正业,既消耗了家庭财产,严重影响了夫妻互相扶养义务的履行,使夫妻之间在物质生活和感情生活上出现了严重障碍,夫妻共同生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已经丧失。出现上诉状况屡教不改的,一方起诉离婚的,经调解无效,一般法院会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这里的分居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在客观上夫妻共同生活的废止,夫妻双方完全分开生活;夫妻一方或双方在主观上有分居生活的意愿,即在主观上拒绝夫妻共同生活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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