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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受让人没有签字,协议是否有效?

发布者:舒媛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9日|分类:债权债务 |546人看过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受让人未签字的,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受让人已经接受了债权或者债务的,可以视为签订了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合同书与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债务转移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三)形式要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

(四)第三人必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五)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乃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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