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沛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沈某某与杨某、周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杨沛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29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买卖双方就系争房屋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本律师的代理人(买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两出售人因闹离婚不配合过户完全无理。

根据合同约定出售方应及时偿还贷款,有义务配合办理系争房屋抵押登记涤除手续。但基于本案中因买家还有余力,愿意代为偿付涤除抵押登记,买家应付给出售方的剩余房款可以优先清偿银行贷款。在抵押涤除之后,出售方应配合买家进行系争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做为出售方的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对房款分割的争议与房屋买卖合同无关,最终本律师胜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