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开放商在宣传、销售房屋时,承诺底层房屋前的“花园”、“庭院”归业主所有,供业主独家使用,业主因为房屋的该优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高价房款。然而,在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兑现。
二、争议焦点:
该类案件中的问题在于,“花园”、“庭院”面积并未计入合同中的房屋面积,在开放商抵赖的情况下,法院无法认定房屋价款中包含“花园”、“庭院”的价款,业主无法获得维权,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三、律师建议:
遇到同类问题的业主,可以参考我代理的案件,妥善处理,尽可能的挽回自己的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