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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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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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真的可以“拆富”两代人?

发布者: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时间:2019年02月12日|分类:拆迁安置 |375人看过


“拆了!拆了!还等什么?快搬!”政府为了改造城镇危旧住房,以及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推出了一项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

为什么棚户区改造这么受期待?根据创为律师的实际维权经验来看,很多的被拆迁户不仅因为房屋破旧不堪,厨卫设施不全,危旧房不安全等等居住环境不宜居,更因为人口密集,十几口人生活在40~50平米的房子里“蜗居”,今天创为律师就带着大家看一则新闻,看看1.5亿的赔偿金的棚户区改造如何“好聚好散”:          

1月18日四川宜宾,有40多年历史的新天社区印机厂家属区,300多户邻居齐聚吃“散伙饭”,菜品非常丰富,大家齐聚在一起谈笑风生,场面既热闹又壮观。

该社区有330户1700余人,全部签约棚户区改造的拆迁工作,1.5亿赔偿金将陆续发放到社区居民的手中。

有拆迁户说,今天我们这些人,特意聚在一起吃坝坝宴,这也大概是宜宾市有史以来最大的棚户区改造,这是最欢快的一天。

据了解,这些房子社区居民已经住了几十年了,房子也基本上要垮了,政府赔偿之后,社区居民能够去重新买房子。

随着棚户区的改造,老百姓也都会住上新房子,日子也会过得越来越红火,棚户区改造,能让没有价值的变得有价值。


01

棚户区为什么要改造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

棚户区改造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创为律师在此给大家普及一些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常识,帮助大家捍卫合法权益:

棚户区改造分为四种类型:一、城市棚户区改造;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三、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四、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在此,创为律师还要提示大家: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界定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02

棚户区改造应符合什么条件

1、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2、符合“三规划一计划”。具体是指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完善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各地区在摸清待改造棚户区的底数、面积、类型等情况的基础上,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且应当突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但有一点创为律师要告诉大家: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5、征收补偿费用必须落实到位。由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人数众多,为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必须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03

棚户区改造的流程

棚户区改造基本程序依据土地性质不同,区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程序和集体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程序。

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程序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实施征收行为;对棚户区所属地块为集体土地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实施。当然,如果大家操作不了,有相关征地拆迁的疑问可以在微信下方留言。

当然,关于不同土地性质,创为律师认为如果棚户区改造同时涉及两种不同的土地,则应当采取不一样的征收流程。

(一)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流程

首先,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四规划一计划,这是棚户区改造的启动程序和先决条件。

其次,征收方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并及时公布,并根据被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意见及时修改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听证等。

再次,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涉及人数较多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创为律师提示大家这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决策程序,当然也是法定程序。

最后,将征收决定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与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等。

(二)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流程

首先征收报批阶段程序,由市、县级国土资源局发布拟征地公告,并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并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其次征收实施过程中的基本程序要包含:征收土地公告;征收补偿登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制订、公告、听取意见(听证)并修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报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实施等。

04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一)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创为律师告诉大家,关于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1)货币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补偿具体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奖励和补助。

(2)产权置换不得低于1:1,即拆除一平米至少应补偿一平米。值得注意的是,棚户区改造应当优先考虑原地回迁。

(二)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如果征收的区域属于集体土地,补偿最低不低于重置成新价。

(1)货币补偿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即可参照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产权置换不得低于1:1,即拆除一平米至少应补偿一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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