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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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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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不动声色,偷偷挪用了1.5亿拆迁补偿款...

发布者: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2日|分类:拆迁安置 |336人看过


村支书从拆迁补偿“下手”,

这份经济头脑令人咂舌,

不动声色300万就到手,

被拆迁户都想不到原来还有这种操作......


新闻报道:北京昌平某村武某,利用担任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该村征地拆迁过程中,挪用了1.5亿!!!

对!你没有听错,创为律师也吃了一惊,没想到一个村委竟然如此胆大妄为,将该村土地1.5亿元征用补偿费借给一家房地产公司,并通过情妇收受300万元好处费。

这波操作,太辣眼,具体事实情况到底是怎么样呢?创为律师来给大家讲一讲其中的是非曲直: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7月至8月间,武长禄在担任北京市昌平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该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其负责协助镇政府对该村转非劳动力进行安置补偿等职务便利,经过北京某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将该村土地征用补偿费共计1.5亿元出借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期限6个月,月利息300万元,投资担保公司从中获取中介费900万元。


法院认为,武某身为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在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


今日(11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一中院获悉,武某因受贿罪终审被北京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在微信后台,创为律师就曾经看到有些被拆迁人留言说当地都是先搬迁后补偿的,原来村委有可能在想着这样的“猫腻”,接下来创为律师不得不再次老生常谈,和大家说一说拆迁方的“小心思”:

TOP 1 从奖励诱惑

拆迁人为了让被拆迁人尽快搬迁,大多会使用“搬迁奖励费”做诱饵。在拆迁过程中的奖励费是指拆迁人确定一个期限,如果被拆迁人在期限内搬迁,会得到相应奖励。

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不谈补偿是不是合理,张口闭口都是期限一过奖励就没。很多被拆迁人内心焦灼,担心得不到奖励,在不清楚补偿是否合法、合理的情况下糊里糊涂的签了协议。

如果以变相“胁迫”为目的,驱使被拆迁人签订不合理的安置补偿协议,这种情况下的奖励费都是从被拆迁人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压榨”出来的,变了味道的奖励费往往是金额越来越高,期限越来越短。

TOP 2 从对手弱点攻击

拆迁会让很多的被拆迁朋友感到无助,其实,对于拆迁程序、补偿方式等问题,国家法律、法规早有规定,只要拆迁方依法办事,大多数被拆迁人都能得到不错的补偿。但是,有些拆迁方却不以为然。

如何给这种“压榨”披上“合法”的外衣呢?制定红头文件!

当拆迁方拿各种政策说事儿,不容被拆迁人质疑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果有异议则以指责你不支持工作,总是要对着干为由不断进行心理压制,或者从其他条件进行限制,例如说:社保、补助等等,直到被拆迁人默默接受。

TOP 3 以违建侧面强占

如果被拆迁人抵住了诱惑和压力,坚持要获得合理补偿,那些拆迁方就有可能要走“旁门左道”了。

房子有没有证?有没有新建、扩建?如果是企业有没有对环境进行污染或者拿到合理的税务和营业登记证,但凡有点瑕疵,就以违法建筑或者其他借口,责令你限期拆除或者停产停业。

其实,对于违建等定义不是拆迁方的“一言堂”,关于具体的认定还是要依赖一定的证据和事实。

有时候认定以上此种情况的“违建”不过是一个逼迫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的手段而已。但是,如果真的走到了这个阶段,被拆迁人就要小心了,必须要及时针对不同的法律文书(行政行为)采取法律措施,否则一旦过了时效,任谁也无能为力了!

上述所有内容都事关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创为律师劝诫大家,必须要仔细推敲、研究、琢磨,对于合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需求是我们每个被拆迁朋友的权利,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时机斟酌损益,为自己的拆迁维权“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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