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拆迁奖励花样多:“越早搬迁的人可以优先选择置换房屋的楼层、位置等,辅之还有一定的金钱奖励。”——有些地方征收方在公布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时,为了动员大家提早搬迁,配合拆迁工作,就公告给予一定的拆迁奖励费。
有的地方给最开始签协议的进行拆迁奖励,有的地方给最早搬迁的进行奖励,在奖励政策推行的同时,拆迁方也会告诉您:如果你不在奖励期间内搬迁,一是没有奖励费,二是你置换的房屋都是别人挑剩下的。
这时候创为律师想问问您:搬or不搬?接下来创为律师就结合常见的几种拆迁奖励给大家做一个分析。
形式一:百分比给予奖励
形式二:定额奖励
形式三:按户/人口/房屋面积进行奖励
形式四:奖励金不明确
……
看到这里,很多遇到征地拆迁的朋友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征收奖励真的有吗?”
创为律师告诉您:有!拆迁奖励是真的。征收奖励确实有,而奖励方式则是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制定。我们要注意的是,征收奖励的本意是鼓励征收双方顺利签订协议,拆迁工作合法进行,所以,奖励金额并不会很多,而且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在特定时间之前完成搬迁。大家注意奖励的前提基础必须是合理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这里创为律师要提醒大家:当我们遇到征地拆迁,征收方大方的给出奖励时,一定不要心急,先看看补偿标准是否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时周围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1)如果征收方给出的拆迁安置补偿合理合法,那么奖励有多少我们就要多少,不拿白不拿;
(2)但如果拆迁安置补偿本身非常低,即使拿了拆迁奖励还差很多明显不合理,那么,这个时候拆迁方往往以奖励为“诱惑”,将天上掉的“馅饼”演变为了“陷阱”,大家一定要明白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为了几万的拆迁奖励,而舍弃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几十万、几百万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岂不是丢了西瓜拣芝麻?创为律师奉劝大家一定不要为了这一点蝇头小利,而放弃我们的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补偿合理,争取奖励,“陷阱”变“馅饼”;补偿不合理,先谈补偿,再想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