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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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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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房屋拆迁案例:“组合拳”巧出招 利益博弈争取满意补偿

发布者: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0日|分类:拆迁安置 |313人看过


【案情陈述】王先生是内蒙赤峰市的居民,有一处房产系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该房屋建于1995年,建筑面积有100多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有250多平米。当初为盖此房,王先生花费了大量心血。不仅进行大量填土垫地基,还建了渗水井,对大房小房进行了装修,一直用于居住。2014年,王先生所在区政府要进行棚户区改造,王先生的房屋在此次征收范围内。对于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货币标准以及安置房屋面积和位置王先生一开始并不太满意。他先后多次和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过沟通协商,都没有达成协议。随后王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5年1月,他最终选择和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

【维权之路】在接收了王先生的案件之后,创为拆迁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分析,随后又深入一线调查取证,了解被拆迁事实,发掘真相。拆迁律师团队采用一系列“组合拳”巧妙出招,经过半年的努力,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满意的补偿款。

在创为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的指导下,王先生首先对包括政府在内的多个行政机关对涉及该块土地征收的相关材料进行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工作日范围内,相关部门并没有做出答复。针对这一情况,拆迁律师团队又当机立断让王先生对这几个部门进行行政复议,同时对政府下达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进行行政复议。经过半年的据理力争,发现了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法律漏洞。随后政府态度转变,找王先生进行协商解决,最终在原有补偿款基础上多要回了十几万的房屋征收补偿款,达到了满意的效果。王先生专门从内蒙赶到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并送来了锦旗,感谢北京创为律师所专业拆迁律师团队,从而为本案的审理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律师说法】房屋征收是一种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重大财产权利的行政行为。在征地搬迁过程中,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被低估,因而不愿意搬迁,不符合公平补偿的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本案,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当遇到征地拆迁问题时,要依靠专业律师的帮助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虽处于弱势的地位,掌握信息有限,但通过信息公开可以获取很多的信息,同时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进行相应的救济手段,再加上专业律师严谨的思维逻辑、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对相关法律的娴熟掌握,一定会在房屋拆迁这场利益博弈中获得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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