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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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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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方“好手段”,这些你经常中的招不得不防!

发布者: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2日|分类:拆迁安置 |322人看过

面临征地拆迁,大家极力配合,虽说故土难离,但也都响应着拆迁方的号召,如果拿不到合理的补偿款,如果不能回归到正常生活,那么请问被拆迁人为何要配合你拆掉他们的家而流落街头呢?

 

殊不知一场不合法不合理的偷偷采取法律空子,骗取被拆迁人陷入不懂法的拆迁套路又能危害多少个被拆迁人无家可归呢?在此,创为律师想告诉这些违法拆迁方:公民是无辜的。

 

征地拆迁不乏有一些为了达到快速且低补偿的征地拆迁效果,用了一些形形色色的骗迁手段也是让人叹为观止,接下来,创为律师将结合实际维权经验给大家总结一些被拆迁人容易深陷的拆迁方“套路”:

 

套路一:畏惧拆迁方先入为主

 

创为律师近期看到网上一个朋友这样感慨,感同深受,总结出了一个适用于广大被拆迁人的普遍存在的问题,即“被拆迁人现象”。

 

当征地拆迁消息传出,被拆迁人的反映都是:XX政府的红头文件说了将XX地列入了拆迁范围……”,取而代之,被拆迁人往往都没有这样说:“根据XX条法律或相关法规规定,因为公共利益等需将XX地列入拆迁范围……”。

 

这就是大家先入为主的区别性,因为不懂法,所以很少用法律的观点去审查的看待问题,而且这样的文件或给被拆迁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拆迁方是政府部门,那说什就是什么了,还维权?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啊!

 

实际上,如果真的遇到了违法征地拆迁,而且还不打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被拆迁人就像待宰的羔羊,任凭处置,先入为主的忽视了法律对行政人员的约束性和强制性。

 

在此创为律师提示大家:“红头”文件并非都一定合理合法,在遇到这些“红头”文件的时候,要学会在文中寻找法律依据,如若没有或是与法律规定有出入,那我们是可以提出相应的异议的。

 

套路二:口腹蜜剑,用奖励压低拆迁补偿款

 

创为律师在维权过程中,听到有些被拆迁人反映,拆迁方找到他们说如果现在签了安置补偿协议,可以有几万元的高额奖励费,问自己到底要不要签字?这个时候你会认为对比其他被拆迁人,拆迁方似乎更偏爱你?

 

其实并非如此,创为律师提示大家,这种类似于奖励费的陷阱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空口无凭,这样的奖励并没有写入安置补偿协议之中,没有白纸黑字这个承诺就是零。第二种是变相“补贴”,羊毛出在羊身上,在安置补偿协议之中,拆迁方扣下了你十几万再以奖励的形式的补偿几万,你认为这样合理么?

 

几乎每个拆迁方都会确定一个期限,如果被拆迁人在期限内搬迁,会得到“不菲”的奖励,而且在期限内越早拆迁奖励越高,到后期奖励很少或是无奖励。这个时候有些被拆迁人一听到奖励就按耐不住马上签订协议,即刻搬迁了,殊不知也许你已经掉入了陷阱。

 

套路三:说你是违建,看你怕不怕!

 

“你的房屋涉嫌违建,严格来说是不予补偿的。如果你现在签订协议,我们申请一下,能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偿……”

 

这种说辞不知道有多少被拆迁人遇到过,创为律师就曾经听被拆迁人说过,有时候拆迁方将合法房屋定性为违建并不是因为真的属于违建,而是因为你不懂法,说你是违建你也不知道,说你没有这个证、没有那个证,或者因为各种原因,证件被撤销等等,被拆迁人想想好像说得像那么回事,既然都是违建了,别到最后没有补偿,所以签协议了。

 

创为律师提示大家,违建并非拆迁方说了算,更不能对法律条文断章取义。其实,由于历史原因,甚至是行政机关自身的原因,很多建房人都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概念。认定“违建”不过是一个逼迫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的手段而已。所以,当拆迁单位认定你的房屋是违建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判断是否属于违建的范畴,从被动转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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