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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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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补偿属于谁?

发布者: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1月28日|分类:拆迁安置 |454人看过

土地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权属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分发到每个村集体成员手里发挥土地效用,那么,终极问题就来了,到底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基于土地的征收补偿又应该如何分配呢?这些问题无疑成为了众多农民朋友的一块心病。

 

心病就要心药医,创为律师将结合现阶段征地拆迁的实际情况和案件代理经验给大家做一个详细的概论分析。

 

首先我们先设一个大前提:同属一块土地,如果A有土地承包合同,B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纵观AB的较量,土地征收补偿款到底花落谁家

 

A义正言辞:土地征收补偿款,肯定是属于我的,我有土地承包合同,不信你看!”

 

B强势回击:怎么可能,承包合同算什么?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肯定土地征收补偿是属于我的。

 

AB争议相斥,火药味越来越浓,属于我的寸土必争!

 

但这样的纷争确少了一份依据,由于有些地方在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过程中的工作失误问题,会从而造成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符。

 

首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来看,承包合同的签署人应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人相吻合。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其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来看,土地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相互递进的关系。

 

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当然,AB对于同一块土地争议的情况是不合规定的,但如果真的出现了这样的典型性争议特例,我们应当怎么办呢?

 

那么,究竟是A的合同规制效力大还是B的权属证书效力大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二者的区别。

 

A: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B: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一旦大家遇到了相似的法律争议纠纷,还请大家自己的斟酌损益,将自己的征收过程清晰脉络,认真分析和编排自己的维权套路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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