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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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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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案件法院怎么受理?律师一对一教您!

发布者: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9日|分类:拆迁安置 |450人看过

房屋拆迁引发的纠纷非常多,但大多数被拆迁人并不知道通过何种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很多被拆迁人会问到,房屋拆迁时发生的纠纷可由法院受理吗?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房屋拆迁的具体工作虽不由法院受理,但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补偿纠纷、强拆行为等都可以提起诉讼,也就是俗话所说“打官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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