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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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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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最大的两块面积,一般拆迁方不给算!

发布者: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2日|分类:拆迁安置 |352人看过

房子要被拆迁,您认为不公平?其实,终归难逃这几个理由:

1、房屋的补偿不够高。

2、房屋的面积计算有误。

3、房屋的评估价值有异议。

 

 

关于拆迁补偿这个问题,今天就房屋面积计算问题和大家说一说。

 

在过去,每个家庭或多或少的都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这个院子可供养养花、种种树,更是夏夜里乘凉闲谈的最佳选址,大家已经熟悉了这样休憩与闲适的生活。

 

但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问题最多的就在于两种类型的房屋拆迁补偿:第一种是“别墅型”房屋的补偿;第二种是“住改非”的房屋补偿。

 

“别墅型”房屋补偿,不就是带着小院子的房屋么?是!这种房屋补偿的争议点就在于对院落等一些空地是否应当纳入征收补偿范围?如果没有纳入征收补偿范围的征收补偿决定是否有效?

 

律师说:即使被征收人对合法使用的院落、空地虽然不享有所有权,但也拥有使用权,征收方征收房屋时,损害了被征收人对房前屋后的院落、空地的土地使用权,因此,无论是否具有所有权,征收方应当对此予以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院落、空地的使用权人是应当享有补偿的权利,征收方在征收过程中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的院落、空地予以补偿。而且在价值评估时,不但要考虑房屋本身及占用的土地,还要考虑被征收人拥有的院落及拥有的附属设施。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征收范围内的院落、空地应当予以补偿。评估报告未涉及被征收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空置土地的价值,由此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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