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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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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门道多,一不小心可能被强拆!

发布者: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2日|分类:房产纠纷 |571人看过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农民朋友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收入水平也在逐步提高,有不少农民朋友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可能会选择重新修建房屋的方式让自己生活得更好。然而,农村的房子可不是说建就能建的,如果您不知道其中的门道,小心房子会被拆除!

 

01、未经过审批建造的房屋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

 

由此可知,在建造房屋之前一定要确定是否符合土地的用地要求,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如果没有拿到审批就直接建房,极大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建,随之而来的可能是强拆风险。

 

02、占用基本农田建造房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基本农田划定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改变其用途和属性,建造房屋更不可能。

 

03、非本村集体成员建造的房屋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农村,那就不再属于该村村集体成员,自然不能在农村建房。如果您在户口迁出状态下回到村里建房,小心被当做违建拆除。

 

综合来看,想要在农村建房还是要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并不是想建就可以建的,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自建房,都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一旦被认定为违建,那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说,农村朋友们想要建房,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合理建房,确定一切手续妥当之后再动工建设。若您在建房过程中不知道要办理哪些手续,或者您是合法建房却遭到拆迁方以违建之名强拆,尽快联系专业律师,解决拆迁难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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