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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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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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偷偷拆房子,如此大胆的拆迁方你见过吗?

发布者: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1日|分类:拆迁安置 |436人看过

2021年的时针已经指向10月,天气逐渐变凉,家住河南某村的朱先生一家的心情也像萧瑟的秋日一样心灰意冷。

 

10月初,朱先生一家还在睡梦之中,自家房屋就遭到了强拆,家中的家具、电器统统被埋在废墟之下。朱先生表示,遭到强拆是因为拆迁方在拆迁补偿上无法达成一致,协商不成,拆迁方才派人来对房子进行强拆。

 

拆迁方无理强拆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已经见怪不怪,创为律师在看完该新闻案件后发现,在这一新闻案件中,拆迁方竟然把拆迁过程中最常遇到的违法行为都做了个遍,精准踩雷!创为律师就这一新闻事件对拆迁方常见的拆迁套路进行盘点分析。

 

朱先生家的房屋有三处,一处老宅基地,一处从村里购买的养牛屋,还有一处是种着树但是没有建房的土地,共1500平方米。至于拆迁补偿,只有一套120平米的安置房,其余按照每平方米300元进行补偿。

 

创为律师提示:“先补偿后拆迁”!这是拆迁中最为基础的常识,一定时刻牢记。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无论是“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都应由被拆迁人决定,拆迁方无权干预;本案中,拆迁方直接为朱先生“安排”了产权调换,这一行为也不合法。

 

针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已经是老生常谈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朱先生还表示,拆迁方对自家房屋进行丈量,但是最终得出的结果却跟自己丈量的相差了整整300平米。对此,拆迁方一直不做书面承诺,只是口头答应会在拆迁后补齐。

 

房屋征收前的一个必要程序就是对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在创为律师此前维权的案件中,也有类似房屋评估结果存在争议的案例,如果遇到房屋评估结果出现差异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不管是哪种拆迁,被拆迁人都不能相信拆迁方的任何口头承诺,不能随意签订任何空白协议,所有合同的建立一切都应该采用书面的形式。拆迁方在作出口头承诺时,被拆迁人可以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音频、视频文件进行保管留存,为今后维权提供有力证据。

 

朱先生还透露了一个信息,拆迁方在决定开发拆迁之前没有召开群众讨论大会,拆迁标准也没有张榜公布,甚至没有合法文件。

 

在征收决定作出之后,拆迁方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公告公开征收补偿决定,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无论是面对拆迁方的“威胁”还是因为自身法律知识薄弱,很容易让自己陷入被动的一方,尤其像本案例中,拆迁方存在这么多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很容易出现一时不知到底该怎么办的局面。这时,被拆迁人就需要专业律师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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