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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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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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几亿都不拆迁?钉子户最全经验总结,最后一条太有共鸣了

发布者:北京创为拆迁维权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1日|分类:拆迁安置 |1269人看过

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的过程中,经常能听到“钉子户”这三个字,“钉子户”对大家来说并不陌生。

有的人提起钉子户总是充满不屑,觉得他们阻碍了城市发展和道路建设,给自己带来了诸多不便;也有的人觉得这些钉子户有苦难言,选择做钉子户有他们不得已的苦衷。

 

通过在网上搜索“钉子户”三个字,就会出现形形色色的有关钉子户的新闻,新闻内容大多都是“当初给500万,都不搬,如今后悔莫及。”甚至更夸张的还有给上百亿都不搬!

 

这些钉子户或许正经历着断水、断电、断路,但他们大概率还是会选择继续生活在那里,几年,十几年,几十年......

 

为什么总有些人宁愿过着断水断电的生活也要坚持做钉子户?

 

创为律师从过去几年办理的维权案例进行总结:主要的矛盾点就是双方在拆迁补偿款上无法达成一致。

 

1对拆迁补偿款不满意

 

很多被拆迁人拒绝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对拆迁补偿款不满意,达不到自己想要的标准。

 

明明自家房屋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面积大小都很优越,拆迁方应该给更高的拆迁补偿款才行,然后与拆迁方来回博弈却始终达不到统一,最后成为钉子户也只是时间问题。

 

2对拆迁补偿款满意但是不满足

 

这就是典型的从众心理,有一些被拆迁人看了新闻之后就认为只要做钉子户就能拿到更高的补偿款,这种思想万万要不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也就是说,在房屋征收之前的一个必要程序就是对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会最终影响拆迁补偿款到底有多少。

 

所以,千万不要盲目相信只要拖得久就能拿得多!

如果各位被拆迁人对房屋评估结果存在异议,创为律师可以对评估过程或者评估结果进行仔细检查,不漏掉任何一点会影响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流程及程序。

 

3、留恋生长地,想保护祖宅

 

这种心理很好理解,中国人一直都说“土生土长”“近乡情怯”,可见家的意义十分重大。

 

因此就有一部分被拆迁人会因为舍不得老房子、离家太远而拒绝拆迁。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拆迁方对被拆迁人加以劝导和协调,大部分都会进行解决。

 

4拆迁方拆迁补偿不合理

 

说完被拆迁人的原因,还有一种是拆迁方的原因。

 

拆迁方在进行房屋拆迁时出现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错误、拆迁文件不完备,或者给出的拆迁补偿无法满足被拆迁人基本的生活条件等情况,一旦征收环节出现问题,被拆迁人就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这一段时间,被拆迁人就“无奈”做起了“钉子户”。

 

俗话说“时间就是生命”,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时间显得更为宝贵。创为律师可以根据被拆迁人的情况,制定高效的维权方案,缩短被拆迁人维权时间,有效率、有把握地为被拆迁人合理维权。

 

如果是因为拆迁方给出的拆迁补偿款不合理而被迫成为“钉子户”,被拆迁人可以先不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然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切记采用拖延、不搬迁等不理智的行为,很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被拆迁人想要拿到合理的拆迁补偿,就要学会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积极与律师沟通,寻找得力的帮手。

 

而创为律师就是这样得力的助手。创为律师已有多年的拆迁维权经验,对于拆迁方各种拆迁心理心知肚明,面对被拆迁人的需求也能快速把握,为被拆迁人在维权路上乘风破浪、披荆斩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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