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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被“限高”吗?

发布者:姚丹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3日|分类:债权债务 |1311人看过

201911月王思聪接连被北京上海法院限制高消费、2021312日著名歌手尚雯婕被北京东城区法院限制高消费、20214月罗永浩被北京一中院限制高消费、同样是20214月,华谊兄弟董事长王中军因23万元债务被苏州某法院限制高消费,众多名人以自身为例将限制高消费这种执行措施带入了大众视野,那么什么是限制高消费,为什么会被限制高消费,高消费包含什么?

限制高消费是为了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执行难的问题,实践中许多欠钱的个人或者公司在法院判决后仍然以各种手段和理由拒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只能申请强制执行,而债务人在被强制执行前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措施,导致债权人即使在判决中获胜,也不能及时足额的拿回自己应得的钱财。

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依照该规定,债权人除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外,还可以申请对欠钱不还的公司或者个人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通过这种方式迫使债务人积极履行自身的债务,加大了对拒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的惩治力度,扩宽了债权人的维权渠道。

“限高”不仅仅是指限制高消费,还有“有关消费”,具体的限制内容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从以上限制内容可以看出,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是为了防止债务人在明明需要还钱的情况下,把钱用来进行的个人不必要的高消费。该限制对于需要经常出差,往来全国各地的债务人来说影响更大。20201210日,罗永浩时隔十二年再获《时尚先生》年度先生称号。在颁奖典礼上,罗永浩透露自己因限高坐了17个小时车到上海领奖,当晚还需要自己坐17个小时的车回去。坐飞机来回几个小时的事情却需要做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对于这些“高端人士”来说想必非常难以忍受。

如果不能忍受限制消费的措施,如何才能解除限制消费措施呢?

很简单,还钱。只要把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债务还上,就可以解除限制消费措施,在公示网站上的限制消费信息也会被删除。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钱的不能当“大爷”,不能让讨债的在大街上饥寒交迫,欠钱的在别墅里山珍海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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