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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

发布者:姚丹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3日|分类:公司法 |692人看过

法律将公司人格化,使公司像一个独立的自然人一样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和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并称之为法人。但公司毕竟仍是一个多人组成的社团,在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时,需要由集体决策的文件来证明行为是出于公司的意志,这降低了公司运行的效率,所以需要由一个固定的人来代表公司行使职权,这就是法定代表人。

一般大众对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一定的误解,比如认为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务需要法定代表人以个人财产来偿还,认为公司欠了钱,法定代表人也需要负责,这其实是一种误解。那么法定代表人究竟需要承担什么法律风险?

通过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法定代表人可能会承担以下六种风险:

1、玩忽职守的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有勤勉和忠实的义务,如果在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协助抽逃出资时的连带赔偿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往往需要法定代表人配合签字,此时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在股东抽逃出资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的范围内向公司债权人和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破产程序中,未履行法定义务时的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中有通过财务账簿等协助破产程序正常进行的义务,未能履行义务的,需就此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破产程序中,公司有转移财产等行为,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4、在工商登记中弄虚作假受到行政处罚。

在申请登记的过程中,公司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或者公司有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也需因此承担行政责任。

5、因公司债务被限制高消费。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因公司诉讼、公司欠缴税款等原因,被采取限制出境以及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的风险。 

6、违法经营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法律未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有被认定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综上,法定代表人如果正常履行自身职务,不会承担过多的法律风险,但在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法定代表人往往不能鉴别需要自己签字文件背后的法律风险,为了降低风险,法定代表人应该经常咨询公司法务或者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的意见,并参与相关法律培训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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