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玉兰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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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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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

发布者:陶玉兰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3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296人看过

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包括: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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