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后一方反悔的如何办
1、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后一方反悔的,如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则该离婚协议还未生效,一方是可以随时反悔的;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书也并不是不能反悔,但正常情况下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就没有反悔的余地了。有书面的法律凭证也不是对方想怎么做就能怎么做的,在对方当事人反悔之后也不能放任不管,但我们无法凭借离婚协议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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