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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用口头形式立遗嘱

发布者:韦兴民律师|时间:2022年12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286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可以用口头的形式订立遗嘱,但是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条件。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并且需要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危急状况解除,在事后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原先订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关于能否用口头形式立遗嘱的问题,下面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能否用口头形式立遗嘱

1、可以用口头的形式订立遗嘱,但是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条件。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并且需要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危急状况解除,在事后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原先订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无效口头遗嘱都有哪些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对此种遗嘱须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危急情况下做的口头遗嘱是有效力的,但必须要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见证。而要是危急情况解除后,先前立的口头遗嘱就归于无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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