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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发布者:李赛男律师|时间:2023年01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 |185人看过


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来源:华律网整理                                  

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法院的量刑犯本罪既遂的,法院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法院则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1、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法院的量刑犯本罪既遂的,法院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法院则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不报、谎报事故罪立案标准

1、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三)其他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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