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芳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3762257661
咨询时间:08:00-21:59 服务地区

第二次起诉离婚半年还不判怎么办

作者:刘爱芳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15次举报


 一、第二次起诉就一定能离婚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半年还不判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那么离婚当事人就会问:离婚怎么这么难?我的婚姻难道永远离不了了吗?

  世界上没有离不了的婚姻,只要想离婚,离婚仅是迟早的问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要急着半年后就马上提起第二次离婚,第二次起诉前还应当继续准备离婚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且不可大意。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半年还不判怎么办

  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未被判决离婚,第二次提起诉讼也不一定会被判决离婚,主要看证据是否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面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律问题,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第二次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一直不判的,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检察监督建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

  三、判决离婚有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刘爱芳律师 已认证
  • 13762257661
  • 湖南御辩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9.0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7693分 (优于94.3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70篇 (优于99.68%的律师)

版权所有:刘爱芳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029224 昨日访问量:105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