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是否需要最高法院签字应根据情况而定,如果死刑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归属最高法院进行复核签字。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死刑犯是否需要最高法院签字应根据情况而定。法律快车提醒您,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中的死刑立即执行才是属于最高法院复核签字的范畴,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则是属于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死刑犯宣判后是在高级法院审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七天内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宣判之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
法律快车提醒您,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执行的方式在我国目前是采用枪决或者注射方法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应当注意的是,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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