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芳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3762257661
咨询时间:08:00-21:59 服务地区

学生因食堂占座将汤面泼向他人脸部,故意伤害他人如何处罚

作者:刘爱芳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84次举报

学生因食堂占座问题,而将汤面泼向他人脸部,这属于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其处罚规定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则会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构成要件是,在主观上存在故意,侵犯的客体则是他人的身体权。

学生因食堂占座将汤面泼向他人脸部,故意伤害他人如何处罚

  一、学生因食堂占座将汤面泼向他人脸部

  近日,某学院一学生在食堂将汤面泼向他人脸部,引发关注。6月13日,该高校通报,学生因食堂占座起争执,已决定对泼面者给予记过处分。

  二、故意伤害他人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的处罚规定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法律快车提醒您,本罪处罚:致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刘爱芳律师 已认证
  • 13762257661
  • 湖南御辩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9.0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7693分 (优于94.3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70篇 (优于99.68%的律师)

版权所有:刘爱芳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029833 昨日访问量:132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