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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遇家暴、恶意骚扰如何应对?

发布者:赵涛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68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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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纠纷中,由于情感纠葛、财产分割纠纷等原因,双方在情绪上、行动上均较为激动且不理智,如果遇到了家暴、恶意骚扰等情况,该如何应对呢?赵涛律师将自己执业过程中经验进行整理,分享给大家。

一、遇对方暴力、人身威胁

1.在危险已经发生时,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并录音

①快速说明遇到的险情(如:男方对XX施加暴力,事态严重,XX有严重人身危险)

②快速说明地点(如:事情发生在XXXX街道XXXX小区XX单元XXXX号)

③要求快速前往(如:现矛盾激烈不可调和,请警察同志第一时间过来,可保持电话不挂断)

报警电话:110 打过去说明后会转到最近的派出所

提前寻找所在地最近的派出所电话打派出所电话出警速度更快

2. 在危险尚未发生,但有即将发生的可能

①找机会第一时间报警,说辞稍作改动,称已经受到男方(及多人)的人身威胁,随时可能发生危险。

②开启手机录音,有条件开启手机录像,记录危险情况,也能起到威慑作用,若对方对录像反应激烈,但切勿强行坚持,引发更大冲突,切换为手机录音即可。

③向对方说明有事好商量,告知对方自己已聘请并全权委托律师,告知对方可与律师协商。

④注意切勿主动动手或发起冲突,尽量远离冲突。

3. 矛盾闹至派出所

①要求派出所对双方矛盾进行笔录,看清楚笔录内容是否真实,以及要求警方添加符合事实,对我方有利的部分(如已进入司法程序,但对方多次恶意骚扰、威胁我方等,矛盾冲突是由对方发起等);

②与律师沟通,由律师对局势进行分析并做下一步具体指导;

③如警方调解,切勿随意签字,需征得律师同意;

④明确要求警方对对方行为作出惩罚,按治安管理处罚,该罚款罚款,该行政拘留的拘留,此段可进行录音。

二、遇对方恶意骚扰

1.人身类骚扰(如:跟踪纠缠、到工作单位闹事、未达到非法拘禁的不让自由活动等)

①固化证据,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针对对方的行为取得基本的证据;

②选择报警,询问警方是否开启执法记录仪,警方来后第一时间向警方说明情况,展示证据;

③明确要求警方对对方行为作出惩罚,按治安管理处罚,该罚款罚款,该行政拘留的拘留,此段可进行录音。要求警方和对方进行说明,如果再进行恶意骚扰,就按治安管理处罚,进行拘留。

2.非人身类骚扰(如:砸窗子、堵锁眼等相关破坏行为)

①固化证据,可考虑采取录音录像、微信电话询问(套话)对方这么做的目的并录音等;

②选择报警,警方来后第一时间向警方说明情况,展示证据;

③明确要求警方对对方行为作出惩罚,按治安管理处罚,该罚款罚款,该行政拘留的拘留,此段可进行录音。要求警方和对方进行说明,如果再进行恶意骚扰,就按治安管理处罚,进行拘留。

对离婚纠纷有疑问的朋友,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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