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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女方还43%,婚后住1月多男方索彩礼

2022年02月25日 | 发布者:黄莹 | 点击:209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案情摘要】 男女双方结婚半年多,婚后共同生活才1个多月,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求退还彩礼,因男女双方结婚和共同生活的时间极短,且女方原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摘要】
男女双方结婚半年多,婚后共同生活才1个多月,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求退还彩礼,因男女双方结婚和共同生活的时间极短,且女方原来一审聘请律师缺乏经验,如未指出两项金钱不属于彩礼,一审法院判决返还80%彩礼。
女方不服,故委托本律师作为二审代理人提出上诉,本律师凭经验与女方详谈,发现男女双方及律师、一审法院均未注意突破口。虽女方就新突破口缺乏证据,但本律师在庭审中采取诉讼技巧,男方有聘情律师情况下,男方最终改口自认该突破口,本律师发表两项金钱不属于彩礼等意见,二审法院最终改判女方返还金钱为女方收取财物的约43%,女方很满意该二审结果。
【律师点评】
从实践来看,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的时间不足1年,女方通常要返还80%左右彩礼。律师和医生一样,如牙医往往无法治疗妇科疾病,且医生和律师均十分重视经验,仅照搬法条往往纸上谈兵。
女方原聘请律师没有认识到两项金钱不属于彩礼,而二审法院采纳本律师提出该点异议。除非对方承认,谁提出主张均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但对方通常不会承认。二审庭审中,男方也聘请律师,本律师采取一定诉讼技巧,男方终于改口自认女方所说事实【女方无证据证明该事实(新突破口)】,该事实往往有一定影响,二审法院最终进行改判,女方认为二审结果算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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