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名誉权”?
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二、名誉权主要表现有哪些?
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名誉利益支配权即利用自己的良好的名誉获得更多的利益;名誉维护权即时任何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时,公民、法人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如何认定侵犯名誉权?
1.被侵害的对象指向特定,即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2.实施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4.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
四、名誉侵权常见行为有哪一些?
名誉侵权常见行为有侮辱、诽谤、报道失实、评论不当等。
五、2019年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须在主客观方面具备以下要件:
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2、行为人行为违法对于该构成要件中的“法”,最高人民法院未作明确解释,我们认为,按照惯例,此处的“法”应作限制解释,仅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于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虽然可以约束行为人,但是违反这些规定,受害人并不得据此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3、存在损害后果由于名誉权本身具有特殊性,因而名誉权的损害后果与一般侵权后果的表现有所不同,前者较为隐蔽,且举证比较困难。如公民因加害人行为导致社会和他人对其品德评价降低;法人因加害人行为导致商誉下降、磋商中的合同被终止等。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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