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男,汉族,1993年4月15日出生,住址:广东省陆丰市xxx,身份证号码:xxx。
乙方:xxx,男,汉族,1996年10月9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惠州市xxx,身份证号码:xxx。
甲方因与乙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向惠州市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0)粤xx民初xxx号】,现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以下协议:
一、乙方于签订本协议当天向甲方支付人民xxx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本案借款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甲方的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二、甲方收到该款后,应在立即向法院提交《解封申请书》,解封乙方名下的所有财产。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因本事件向对方主张任何的权利义务,(2020)粤xx民初xx号案件即告终结。
四、甲方收到该款后,甲方及甲方的有关人员不得对乙方进行威胁、谩骂,不得对外发布有关乙方的任何信息。
五、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xx万元.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院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