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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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卑不亢、据理力争,为非法用工受伤农民工成功维权

发布者:曾涛律师|时间:2018年06月15日|分类:劳动纠纷 |632人看过


        黄某为广西籍农民工,自2016年起就在廖某所开办的木盒加工厂做工。2017年11月,黄某在切割木板时由于机器故障,不慎将左手三个手指切断,事故发生后,黄某被廖某送入医院治疗。经医院手术,黄某的三根手指被成功接上,但功能受到严重影响,再也不能像事发前那样正常工作和生活。黄某康复后,向廖某提出赔偿请求,但受到廖某的拒绝,廖某以工厂经营困难为由只愿意在维持之前薪资水平的情况下让黄某继续在工厂工作,而不支付任何赔偿或者补偿。此后,黄某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却发现廖某的工厂从未进行工商登记,不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而廖某本人提供的姓名也为虚假,黄某一时间陷入了维权的困境。

        在经济困难和维权艰辛的双重压力下,黄某找到了广东四时律师事务所请求律师代理维权。曾涛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本案为非法用工造成的伤害事故,这种案件的维权方式有两种:一是非法用工认定、依照工伤程序索赔;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前一种方法虽然对于赔偿金额有保障,但是由于是非法用工,其程序启动难、繁琐、耗时过长、维权成本高这些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后一种方法虽然维权途径相对快捷,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是现实情况是老板廖某的真实身份都无法确认,起诉程序都无法启动,另外,在举证方面也存在极大的困难。

        经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详细评估、权衡利弊,曾律师选择通过主张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的方法,为黄某争取应得的权利。2018年4月初,曾涛律师陪同黄某来到某区人社局,就廖某非法用工一事正式提出举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和认定。在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以没有相关规定为由,拒绝接受黄某的举报材料,曾涛律师拿出相关法律规定,不卑不亢、条理清晰地与工作人员理论,从法律和政策方面阐述查处非法用工行为是劳动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经过一个上午的争取,该部门终于接受了黄某的举报材料,并表示将依法核查非法用工行为,适时进行调解。

        2018年4月18日,经某区劳动行政部门依法核实,查实了廖某非法用工的行为,并本着高效解决纠纷的原则,通知廖某和黄某共同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调解。曾涛律师根据黄某的伤情和相关法律规定,科学地制定出了赔偿项目和数额并作为调解主张,在调解的过程中,曾律师了解到,廖某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个人名下无财产,也暂无可供赔偿的大额金钱,本着最大限度获得实际赔偿的原则,曾涛律师在劳动行政部门的调解下,协助黄某与廖某签订了分期赔偿协议。在签订协议过程中,曾律师一方面确保黄某的分期赔偿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通过协议的方式确认了廖某的真实身份,并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写入协议,确保黄某可以在廖某不支付赔偿的情况下直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全部一次性赔偿。

        一次性赔偿协议签订后,黄某立即获得了首期赔偿款,解了自己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在缺乏证据及法律程序难以启动的情况下,通过委托律师依法合理操作,使黄某获得了应有的赔偿金,最大限度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为此,黄某感到十分激动和感激,为曾涛律师送上了锦旗:为民服务 法律先锋 法律卫士 社会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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