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情况
陈某为中山市某工厂员工,其平时居住在两个地方:公司宿舍和与妻子租住的出租屋,一般加班晚的时候住宿舍,其他时间住出租屋。2018年8月,陈某在下班回宿舍休息后,接到其妻子电话要求其回去照顾孩子,故陈某又赶回出租屋,在回出租屋的路上被摩托车撞伤不治身亡。事发后,陈某的家属委托曾律师团队处理本案。
2、办案过程
曾律师接受委托后,认为陈某是在回家路上遭遇交通事故死亡,且非主要责任,依法应认定为工伤。此后,曾律师迅速帮家属申请了工伤认定,但对于工伤认定结果,双方存在争议,一直在进行行政诉讼。另一方面,曾律师根据已经暂时出的认定结果,帮家属向中山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方面支付工伤死亡赔偿120万元左右。
由于已经有认定结果(虽然在行政诉讼阶段),并且曾律师整理的相关证据十分齐全,公司对于赔偿数额百口莫辩。
3、案件结果
2019年9月,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作出裁决,基本上支持了家属提出的仲裁请求,判令公司方面支付100余万的工亡赔偿金。目前,该案正进行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