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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为特大非法采矿案第一被告人辩护,成功争取最大限度轻判

2020年02月19日 | 发布者:曾涛 | 点击:38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1、案件情况卢某为肇庆某村村民,其从2013年至2018年之间就在本村附近西江河滩非法采砂,售卖给本市砖厂及工地。2018年3月卢某被刑事拘留,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认定卢某涉嫌非法采矿罪的犯...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情况 

        卢某为肇庆某村村民,其从2013年至2018年之间就在本村附近西江河滩非法采砂,售卖给本市砖厂及工地。2018年3月卢某被刑事拘留,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认定卢某涉嫌非法采矿罪的犯罪数额为180万元左右,且为非法采矿犯罪集团的第一大老板,在法院是第一被告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能在3-7年有期徒刑内从重判处。卢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心急如焚的找到曾律师,委托曾律师团队介入辩护。

        2、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曾律师立即安排时间去肇庆会见当事人,在最初会见中,当事人非常谨慎,没有跟律师讲完整真实情况,经过曾律师反复耐心做工作,当事人终于放下戒心,协助律师的辩护工作。在辩护过程中,曾律师通过沟通,发现卢某销售的部分河沙是合法采购而来进行转卖的,于是又交代家属去家里找到合法买沙的相关证据,提交给办案机关。

        与此同时,曾律师通过充分阅卷、分析相关证据,发现部分非法采矿金额证据不足、计算错误,部分金额实际是其他被告人的但是算在当事人头上,于是曾律师又多次向检察院、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还多次电话、当面与检察官、法官反应情况。

        考虑到卢某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可能在3-7年有期徒刑内从重判处,曾律师充分向当事人解释关于立功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可以就其了解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事情向监察部门举报,如果查实可以认定为立功。为此,卢某积极向监察部门举报当地水务部门领导的职务犯罪事实,经曾律师与法院、监察委积极沟通,监察委在开庭前一天将卢某举报属实、立功成立的相关材料转至法院。

        3、案件结果

        2019年4月,肇庆市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了曾律师关于被告人犯罪金额、立功的辩护意见,虽然当事人卢某为非法采矿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但因为查实了上述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被法院依法判处2年6个月,相对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足足低了两年多。

        曾律师在法庭内外积极奔走争取,通过尽职专业的辩护工作,为当事人争取了最低刑期,当事人非常感激,连连称赞曾律师请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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