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情况
2018年1月,包某与刘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将包某位于广州市某区的一栋公寓楼发包给刘某进行施工,刘某在接受全部工程款后,只建设了部分工程就遗弃工程失踪,留下烂尾工地,使得包某不仅另需请人施工,更在数个月内无法将房屋出租获取收益。
2、办案过程
在一筹莫展之下,包某找到曾涛律师请求帮忙维权。曾律师了解了案情并接受委托后,首先指导包某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对刘某进行催告,催促其履行合同义务。在合理期限内刘某仍不履行时,曾律师为包某发送《律师函》,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了与刘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后,曾律师着手起诉事宜,此时发现包某的证据并不十分充分,为此,曾律师亲自赴工地进行拍照、调查取证,并指导当事人收集齐剩余工程量、工程款及预期租金损失的证据。证据准备齐全后,曾律师为包某将刘某起诉至法院。
3、案件结果
2018年9月,广州市某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退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有效的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当事人在进行合法维权的同时,另行请人完成该工程,在官司打赢之时,公寓楼也投入使用并产生收益,可谓维权和经营都没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