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张女士前来咨询,她一脸忧愁,向律师讲到,她是四姐妹中的老大,没有兄弟,父母已经七十多岁,在老家有房。父亲与唯一的哥哥关系处得不好,从年轻的时候伯伯就欺负父母。听说继承法改了,侄子也能继承,因此,张女士一家非常担心,怕两位老人过世之后,伯伯家的孩子也就是堂兄弟们来争夺遗产。因为这些堂兄弟们早就扬言要擎张女士父亲的家产。所以张女士一家商量是不是可以采取措施来防范,因此特来咨询怎样写遗嘱可以防止堂兄弟们争自家房产。
【律师解析】
天津击水(南开)律师事务所的李春静律师告诉她:不用着急,不写遗嘱您的堂兄弟们也继承不了这房子,如果他们强行霸占,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权利,诉求他们腾房。
听完这样的判断,张女士仍然不放心,不解和担忧写在脸上。于是律师耐心地给她作了如下的分析:
民法典中虽然增加了侄子辈继承的内容,但是侄子辈继承是有前提的,而这个前提条件并不容易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是有顺序的,只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没有了才会轮到第二顺序,侄子在继承人里是第二顺序的,而且是代位继承。为了便于解释,李律师给张女士打了个比方,例如被继承人是男性,叫A,他弟弟是B,B有一子小B,小B要代位继承A的遗产,得是爷爷奶奶早于A去世,A没有妻子和孩子或者A的妻子、孩子均早于A去世且A的孩子没有孩子,然后还得是B也先于A去世,这样小B才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B可以从A处继承的财产份额。实践中这种继承的被继承人多是孤寡老人。
之所以说张女士父亲为了防侄子继承没有写遗嘱的必要就是因为轮到他侄子继承的可能性非常小。张女士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现在有张女士的母亲和她们四姐妹共五人,如果张女士的父亲去世,是由这五人继承的。就算她母亲也去世,是由她们四姐妹来继承,男女平等,不会因为她们是女的便没有继承权。再退一万步讲,她们四姐妹也先没了,四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因此也不会轮到堂兄弟。所以她们一家的担心是多余的。如果不是出于防止堂兄弟争夺遗产,父母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
张女士听了讲解后,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对侄子继承有这么大的误解。
李律师这样分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两条便是关于法定继承人顺序和代位继承的规定,是李律师做上述分析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