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转让股权退出公司分为对内转让、对外转让。
对内转让是股东可以将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具体转让内容可以由双方股东自由协商,法律不做限制。
对外转让是股东将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流程我们先看一下:
假如公司股东甲,要想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那么甲首先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如果半数以上表示同意,甲就可以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如果甲通知发出30天内,没有股东答复,或既不同意、也不购买,那就视为同意转让。但是如果有股东接受甲对外转让股权的同等条件,可以优先购买要被转让的股权。通过转让股权,甲拿回自己的投资,正式退出公司。
股东可以通过公司减资的方式退出公司,但是出于保护债权人的考虑,减资需要遵守法定程序。
与转让股权不同的是,由于公司减资会影响到债务偿还能力,所以在程序上,需要公司通知债权人or发布通告,之后还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债务清单等。
《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177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解释五》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下列方式解决分歧,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四)公司减资;
……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其股权。
《公司法》第7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解释五》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下列方式解决分歧,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公司回购部分股东股份;
…
触发法定事由,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60天内与公司达成回购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可以在会议决议通过后9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解散,股东自然就达到了退出的目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通过梳理,我们总结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一共有四条道路:
1) 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
2) 通过公司减资退出
3) 通过股权回购方式退出
4) 通过强制解散退出
综上,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公司章程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中小股东退出并非易事。中小股东的权益法律保护虽不完善,但小股东依然可以通过行使自己正当的权力向大股东施加压力,以达到退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