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导导律师

  • 执业资质:1430520**********

  • 执业机构:湖南桔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股权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变造货币的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发布者:王导导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218人看过


一、变造货币的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构成要件

  变造货币罪,是指对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拼接等方法加工处理,以增加货币面值或增大货币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伪造、变造货币的行为,严重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损害国家货币的信誉,严重危害国计民生。由于伪造、变造货币成本小,利润大,一些犯罪分子在高额利润诱惑下不惜铤而走险。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变造货币与伪造货币,是两种确有较大差异的行为。前者是对真正的货币予以加工而增加币值或币量的行为,其特点是假中有真;而后者则是仿照真币制造假币的行为,完全是以假充真。变造行为的手段、特点决定了其变造货币的数量是有限的,不可能与伪造货币的数量相提并论,因此变造货币的社会危害性也远小于伪造货币罪。尽管如此,变造货币也会使人们怀疑货币的信用,担心交易的安全,从而影响国家币制的稳定,因而变造货币行为同样侵犯了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在客体要件这一问题 上,变造货币与伪造货币相比,只有侵犯程度的不同,而无实质上的差异。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变造货币,是指行为人在真币的基础上,以真币为基本的材料,通过对其剪贴、挖补、拼凑、揭层、涂改等方法加工处理,致使原有的货币改变形态、数量、面值造成原货币开值的行为。如将50元面额的人民币经过涂改变为100元面额的人民币,或把一张50元面额的人民币经过揭层加工后变为两张50元额的人民币等等,就都是变造货币的行为。变造货币的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二、立案标准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量刑标准

  1、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

  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备注:此文章来源为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立马删除,祝好!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