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赵某与王某劳务合同纠纷案
--及时保全很有用
关键词:劳务合同;工程款;欠条;撤诉
一、案件概况
自2018年到2019年赵某向王某的建设工地提供劳务和一些建筑辅材。王某于2019年12月份向赵某出具欠条一份,内容为王某欠赵某工程款xx万元,于2019年12月12日结清。
但虽经赵某多次向王某催要所欠工程款,但王某一直未支付。
赵某遂委托张律师与本律师办理此案。
二、办案过程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向被告所在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长安区人民法院当场接收立案材料并且出具受理通知。立案同时,我们依法申请对王某的名下账户等财产申请了保全。
正式立案后,被告王某故意拒收法院传票,法院工作人员多次给王某打电话,王某亦不接收法院传票。后我们按照法院的要求依法在网上做了公告。
开庭前一天,王某委托律师与我方主办律师沟通,同意支付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x万元。经与赵某沟通,同意和解。遂我方律师立即起草和解协议,拿到赵某特别授权后,签署了《和解协议》,王某亦立即支付了所欠工程款。
开庭之日,本律师依法向长安区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并递交了解除保全申请。此案最终成功解决。
三、所遇问题
送达难,对方恶意拒收传票
四、判决结果
撤诉:庭外和解,成功拿到欠款
五、案件点评
本案中证据较少,原告只提供了一张欠条,基本无争议。本案中律师遇到的主要问题就是被告恶意拒收传票,只能通过网上发布公告送达。
还好我们当初在立案同时申请了对被告的财产保全,否则被告不可能在开庭的前一日同意和解并且立即支付了本金和利息。
六、律师建议
在对外承包工程时,无论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都要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信息、工程价款等主要信息,以防最后因工程价款、质量等出现纠纷后无法说清相互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