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飞律师

  • 执业资质:1130120**********

  • 执业机构:河北言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陈某与刘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

发布者:韩飞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1日|分类:合同纠纷 |77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关键词:民间借贷;借款用途;撤诉;举证责任

 

一、案件概况

当事人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是同事关系,被告刘某于2017年至2021年间多次向原告借款,数额从几百到几千不等。

2021年3月X日被告刘某向原告陈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今借陈某19万元,于2021年4月X日还清。

但截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仍欠原告17万元。原告多次找被告让其偿还欠款,但被告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脱,欠款始终不予支付。原告遂委托韩飞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庭审过程

法院于2021年12月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韩飞参与了庭审。

三、争议焦点

借款用途、欠款金额、举证责任

四、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成立。被告刘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本金17万元及利息。

五、案件点评

本案属于典型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开庭时只有原告的代理律师韩飞参与了庭审。被告没有按时到庭参与庭审。

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原告需要提供相关欠款凭证和转账记录等可以证明借贷关系的事实。本律师提交的证据包括被告书写的欠条与转账记录,完全可以证明案件事实。

但是鉴于本案属于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查清民间借贷的真实性。法官以被告缺席为由,要求原告说清楚借款的用途和具体的出借数额。原告提供的转账记录多于欠款,再有欠条的证明,完全可以证明民间借贷的事实。如被告不认可,可以提供证据予以反驳。被告缺席庭审,即没有提出反驳,法官将举证责任无故分配给原告错误。在被告缺席判决的情况下,法官不得以被告不出庭将全部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原告。

庭审中法官因此建议原告撤诉,重新组织证据起诉,因为本案有败诉的风险。但经韩飞律师与当事人沟通,告知其败诉风险,并告知当事人通过本律师的专业分析,本案败诉风险较小。当事人遂决定让法院依法裁判。

经过本案律师与当事人原告的坚持,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通过本律师韩飞的坚持,最终让当事人拿到胜诉判决,并为当事人减少了重新起诉的麻烦:多为当事人的利益考虑,多坚持一下,也许就能为当事人减少很多麻烦!

六、律师建议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属于比较常见的合同纠纷,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作为出借人还是作为借款人,建议都要签订具体、准确的借款合同,并保留好相关的转账凭证和还款凭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