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犯罪中对“占有”的认定
张三将收取油画挂在办公室,用以美化单位办公环境,其离职时也没有想着带走,该油画能认定为受贿财物吗?
刑法意义上的占有不仅包含占为自己直接所有或者使用,也包含经自己支配、处分后指向他人的物权改变。
受贿犯罪中,只要受贿人接受行贿人给予的财物,无论是自己直接接受还是通过特定他人接受,接受后是出于为公还是为私,只要是经其支配,处分,即已构成占有,至于受贿人将财物放在何处都只是犯罪后财物的去向问题,不影响对受贿犯罪的认定。因此,张三即使将油画送给公司,也不影响对其受贿事实的认定,更何况是放在自己办公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