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接到一起开设赌场案的咨询。一个csgo开箱网站被定性为赌博网站,网站的股东以犯开设赌场罪被逮捕。逮捕的前提条件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构成犯罪且有逮捕必要,这意味着检方已经初步认定嫌疑人构成犯罪。这是一起新型网络开设赌场案,笔者认为检方的初步认定结论有待商榷,csgo开箱网站是否构成犯罪,当前存在很大的争议。
csgo是一款第一人称射击竞技类游戏,它是steam反恐精英系列的最新作品,在全球广受欢迎。游戏本身的竞技性极佳,其中的开箱模式进一步增加了游戏的刺激性、趣味性。开箱模式是指玩家通过购买钥匙来开启游戏内的武器箱,从而获得不同稀有度和外观的武器皮肤。一些高等级皮肤只有通过开箱和买卖获取,比如巨龙传说,就是所谓的“龙狙”。
二、检方的入罪逻辑
csgo开箱网站设置爆率,带有射幸属性,箱子开出来的皮肤可以在专门的皮肤交易平台卖出换成人民币,从而实现了csgo开箱网站中的游戏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玩家就可以通过开箱赢钱。网站的射幸属性加上带有财物输赢,因此,检方认定其系赌博网站。相关人员搭建赌博网站并接受他人投注,进而被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
三、笔者的出罪视角
在笔者看来,检方忽视了很重要的几点。
玩csgo开箱的至少包括两类人,一类是忠实地游戏玩家,单纯想要皮肤,因为这个游戏的高级皮肤只能通过开箱或者交易获取,这类人他不是带着参赌的心里开箱,开箱的目的就是获取稀有皮肤,而非通过此种方式赢钱。另一类是想靠卖皮肤挣钱,这类人怀着赌博心理参与开箱。换句话讲,csgo开箱网站的玩家并不都是来赌博的。怎能因为一部分人赌博而认定整个网站属于赌博网站呢,岂非以偏概全?况且,如果非要认定为赌博网站,那么是不是应该对所有的玩家尽进行区分,哪些是参与赌博的,哪些不是呢?否则又如何进一步准备认定参赌人数和赌资数额?此其一。
其三,一旦将三方开箱网站定性为赌博网站,那么按照检方的定罪逻辑,csgo游戏官方的开箱模式也是构成赌博的。进言之,这款游戏的国服代理商某公司也是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如果仅将非官方的开箱网站定性为赌博网站而对本质无区别的官网定性为合法网站,相当于对同样的行为法律评价不一,这明显违反了法的普遍性和可预测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