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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无罪辩护:刘某涉嫌合同诈骗200万元成功无罪辩护

发布者:向龙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70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简要案情

嫌疑人刘某系重庆某牛油生厂商其欲将牛油出售给火锅底料公司A公司,因A公司资金短缺无法支付货款二者遂协商拉赵某进来为A公司垫付货款。20185经三者协商,刘某将牛油卖给A公司赵某A公司垫付货款一个月,一个月后,A公司将垫资款和利息支付给赵某,若A公司到期无法付款,刘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赵某为保险起见,便与刘某、A公司分别签订牛油供销合同,赵某刘某签订牛油采购合同向刘某采购牛油,后又与A公司签订牛油供销合同,以更高的价格卖给A公司。实质上,赵某并不直接参与牛油贸易而是刘某直接将牛油卖给A公司A公司刘某出具收货单,刘某凭收货单向赵某收取货款,一个月后,赵某便凭牛油供销合同和收货单再向A公司收取垫资款和利息如果A公司到期无法支付赵某垫资,则由刘某将垫资款转给A公司A公司再向赵某支付。由于赵某并不直接参与牛油贸易因此也无法掌握刘某A公司间牛油贸易的真实情况后由于A公司火锅底料销售不好,无法及时回笼资金,但支付赵某垫资款的期限已到。一方面为支付赵某到期垫资,另一方面为继续融资生产更多的牛油,刘某A公司协商,通过走单(签合同,但不产生实际的牛油买卖,A公司出具假的收货单给刘某刘某赵某收取货款)的形式,从赵某处获取资金,以维持资金周转。20191A公司生产的火锅底料和刘某生产的牛油继续销路不好,导致资金链彻底断裂,赵某无法从A公司处收回垫资二百多万,赵某遂以刘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向公安报案20191231,刘某被刑事拘留。

二、案情分析及辩护思路

刘某被刑事拘留当天家属委托我作为辩护人介入该案我第一时间会见了刘某,了解到刘某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赵某垫资款的故意,其只是想通过走单的方式融资,维持资金链,以生产更多的牛油出卖给A公司或者其他采购商,一旦收回牛油款,不光能支付赵某的垫资,而且还有利润。会见后我便以刘某主观上无诈骗故意与承办民警交换意见同时一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警方拒绝了取保候审申请并告知我“这是铁案,刘某构罪无疑30天拘留期满之后,刘某被提请批准逮捕我继续与检察官交换意见并提出刘某主观上无诈骗故意其无罪不应当批准逮捕后检察官采纳了我的意见刘某不予批准逮捕然警方坚定认为刘某构成合同诈骗罪侦查终结后对刘某移送审查起诉阅卷后我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刘某主观上有诈骗故意同时,刘某提供的证据进一步证明其主观上无诈骗故意于是我将我的无罪辩护意见反复地与检察官进行沟通20219经检委会讨论,认定刘某犯合同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经过近两年时间努力我的辩护意见被全部采纳,刘某重回自由身

三、律师提醒

本案侧面反映了当前经济环境下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即便是这样,律师提醒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还是要规避刑事犯罪的风险。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审查相对方的履约能力,实时跟进合同履行情况,防范合同风险。如果不慎卷入刑事案件也应当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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