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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作者:王榜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44次举报
2023-04-18


一、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1、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法定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时间段内。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同时,在这个时间段内,女方是有权提起离婚诉讼的,双方也可以协议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哪些情况可以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限制男方提出离婚,其实是为了更好的对女方进行保护。当然也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有这样的限制,主要还是要看女方所处的阶段,往往在怀孕期间、生产之后比较脆弱、敏感的情况下,那么才会对男方提出离婚进行一定的限制。当然,如果此时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则就不会存在什么限制。


王榜律师,河南三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河南律师协会会员,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商丘
  • 执业单位:河南三友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1420********0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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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420********02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