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因家境贫困,出借银行卡获利,涉诈流水47万,其中河南地区45万,南宁地区2万。后河南地区先行采取强制措施直接办理了取保候审,南宁地区在其释放二天后将其刑事拘留,并试图报送逮捕。
二、律师介入后的工作
律师介入后,分析本案与传统的掩隐类犯罪不同,若以总流水计,在南宁地区必定是逮捕并且判到三年以上的,而对于掩隐类犯罪,全国各地司法实践不一。既然河南地区对其取保,司法的柔性应该更大,所以当务之急是让当事人先取保出来,并建议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河南地区。
三、律师辩护要点
1、本案河南警方先立案,且河南地区涉案金额超南宁地区二十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河南公安先行取得对本案的管辖权,若南宁地区想获得管辖权,应报公安部指定。
2、同一行为,一地区公安机关先做出取保候审决定,后地区公安机关若做出逮捕决定,强制措施明显强于前者,若同一行为两地司法机关决定不一,且后行为者较前行为严重,不利于司法公正及刑法谦抑原则。
3、当事人是河南人,在河南管辖利于当事人判决、服刑、家属探监。
4、在管辖权未明时,对其取保候审让本案有更多容错空间。
四、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积极听取了意见,对其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当事人
成功取保候审。
五、律师建议
两卡类案件,尤其涉及电诈,往往有多个受害人,就出现了管辖权冲突的问题,而各地司法机关自身辖区受害人,立案办理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对于这类新型案件,需要律师介入并提交意见,阐明法律规定,取保的可能性会大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