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离婚纠纷,双方婚前了解不足便仓促结婚,婚后感情不和,女方曾首次起诉离婚,经调解撤诉后,男方并未作出改变,夫妻关系持续恶化,感情彻底破裂。我方作为女方代理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发起第二次离婚诉讼,案件涉及两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农村自建房分割等多项争议。通过专业沟通与调解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顺利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房产分割等问题一并解决,实现案结事了。
二、案情背景
双方经自由相恋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名未成年子女。因婚前相处时间短、彼此了解不够,婚后日常矛盾不断,夫妻感情日渐淡薄。女方曾就此提起离婚诉讼,考虑到家庭与子女,在调解阶段选择撤诉,给予对方改善关系的机会。
但此后男方并未改正问题,双方关系依旧无法修复,婚姻完全失去存续基础。女方再次委托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两名子女均由己方抚养、对方按月支付抚养费,同时要求分割婚内共同修建的自建房。双方就子女抚养、房产归属等问题产生分歧,最终进入诉讼调解阶段。
三、诉讼请求
判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判令两名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按每名子女每月标准支付抚养费;
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农村自建房;
本案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
四、办案难点与代理思路
(一)案件难点
本案属于二次起诉离婚,当事人情感积怨较深,双方对立情绪大,沟通协调难度高;
涉及两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处置,同时关联抚养费支付、探视权约定,需要兼顾子女成长与双方诉求;
分割标的为农村自建房,此类不动产分割有其特殊性,协商处置方式与普通商品房存在区别;
多项诉求交织,需要在抚养权、抚养费、房产分割之间平衡各方利益,制定可行的调解方案。
(二)核心代理思路
梳理案件背景,强化离婚事实依据
结合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后关系仍未改善的完整过程,佐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客观事实,为顺利解除婚姻关系夯实基础。
优先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从两名子女长期生活照料、成长环境等角度出发,争取子女由我方当事人抚养,同时结合双方经济条件、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抚养费承担方案。
细化探视权规则
在确定抚养权归属后,依法保障另一方的探视权利,明确探视频次、时间范围,避免后续因探望子女产生新的矛盾。
合理处置农村自建房
结合房屋实际使用现状、双方居住需求,协商确定自建房最终归属,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
固化调解条款
将离婚、子女抚养、探视权、房产分割等全部内容落实到书面协议,约定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彻底了结全部纠纷。
五、案件处理结果
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经依法确认具备法律效力:
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两名婚生子女由女方负责抚养,男方无需支付抚养费;男方依法享有探视权,约定每月可在节假日或双休日进行探视;
夫妻共同所有的自建房归男方所有;
双方就婚姻、子女、财产等所有事项再无其他争议;
本案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方承担。
六、案件亮点与律师总结
(一)案件亮点
二次离婚诉讼高效办结
针对首次起诉撤诉、二次起诉离婚的复杂情形,凭借对案情的全面把控,推动双方达成调解,顺利解除婚姻关系,解决长期婚姻矛盾。
双子女抚养问题妥善处置
结合家庭实际情况敲定两名子女抚养权归属,同时合理约定探视规则,平衡父母双方权利,最大程度降低离婚对孩子的影响。
农村自建房分割精准处理
熟悉农村自建房分割实务规则,结合房屋使用情况达成分割方案,妥善处理涉农婚姻财产纠纷。
综合调解化解深层矛盾
以调解方式处理纠纷,缓和双方多年积怨,一次性解决人身、子女、财产全部争议,避免反复诉讼。
(二)律师办案总结
婚前缺乏了解仓促结婚,容易导致婚后矛盾频发。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后仍无法和好,第二次起诉离婚获得支持的概率较高。
离婚涉及两名及以上子女时,法院和调解过程均会优先考虑子女生活稳定性,抚养权分配以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首要原则。
农村自建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归属,结合居住、使用现状达成分割方案是实务中常见的处理方式。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法定探视权,提前约定探视时间、频次,能够有效规避后续纠纷。遭遇离婚、子女抚养、农村房产分割等家事纠纷,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结合案情制定最优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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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无为市胡海惠律师擅长处理二次起诉离婚、双子女抚养权纠纷、离婚探视权约定、农村自建房分割、离婚纠纷调解、婚姻家事律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胡海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