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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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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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成功助当事人取保候审并获取缓刑

发布者:李秀珍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16日 65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概况

20233月,犯罪嫌疑人况某、黄某、肖某相继因涉嫌介绍卖淫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拘留。经过公安机关的多番侦查,查明事实后,公诉机关对三人以介绍卖淫罪起诉至法院,在指控意见中:建议对被告人况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建议对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建议对被告人肖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辩护行为

被告人肖某委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李秀珍为其辩护。李秀珍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前往检察院及看守所,成功为委托人办理了取保候审,使当事人能够回归家庭,照顾老幼。同时,李秀珍律师至检察院就量刑问题与公诉人展开多轮沟通,并多番奔走收集各方证据和意见,为当事人解释和分析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规则和优劣,并提供专业建议,通过退赃退赔等多种方式,争取在法定量刑幅度范围内为当事人减轻量刑。

开庭审理时,李秀珍律师当庭发表辩护意见如下:1.肖某无前科,系初犯、偶犯,客观危害结果及主观过错较轻;2.肖某需要照顾家庭,因其需要支付家庭生活费犯下本案,主观恶性较小;3.请求法庭对肖某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3、判决结果:

经过辩护人的多番努力,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37月作出判决如下:被告人肖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4、律师点评:

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便是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只有经过和当事人的多次沟通,才能加深对案情的了解,进而从中找出案件的关键信息,为出罪或减刑打好基础。本案中,经过辩护人各个阶段中的多番沟通调查,明确了涉案金额,查明了犯罪意图,确认了犯罪后果,并积极主动收集走访邻居和街道了解情况,在辩护人不计时间、成本的多番努力的前提下,结合辩护人多年的办案经验,被告人肖某被成功适用取保候审,法院也听取辩护人意见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判处了较轻的刑罚并予以缓刑,本案判决结果既打击了违法犯罪,也考虑到了社会影响和被告人的后期保障,合法合理。

5、律师建议:

刑事辩护关乎到被告人一生的境遇,容不得任何懈怠,律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事人一旦涉及刑事犯罪,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律师,律师越是早日介入,越有可能帮助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获取较轻的处罚或量刑。遵纪守法,培养法律意识,听取律师建议,是构筑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李秀珍律师自2011年研究生毕业后先后在公安局、企业从事法务工作,2015年进入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自2015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320171144830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