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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夫妻约定“出轨就净身出户”有效吗?

发布者:唐海燕律师|时间:2020年05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471人看过

夫妻约定“出轨净身出户”的,是否有效?

净身出户是夫妻双方签订婚姻忠诚协议时最经常使用的措辞或说法。

婚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自愿制定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忠诚义务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协议。

实务中,婚姻忠诚协议通常为如下几种:

1张三和刘梅签订忠诚协议,约定如若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出轨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XXX元。

2张三和刘梅签订忠诚协议,约定如若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则夫妻共同所有财产某房屋、某车辆均归另一方所有。

3张三和刘梅签订忠诚协议,约定如若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出轨方应净身出户。

因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在不违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依法有效。若夫妻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则可以依据《婚姻法》要求另一方履行忠诚协议约定,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或是主张依据忠诚协议分割财产。也就是说,前述12两种忠诚协议一般都会被认定是有效的,如此即可大大保护无过错方权益。

3种的净身出户指的是离婚且不能分得任何财产,这就包含了净身的财产约定和出户的离婚人身约定。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净身出户约定则限制了出轨方的离婚自由。因此,这种约定是有争议的。

实务中,各地法院对净身出户亦是态度不一,有的法院认为财产部分约定有效,而对于人身关系部分的出户约定则无效,当事人还是可以依据净身出户主张分割财产。但更多的法院是认为因其涉及限制离婚自由,对该协议不予受理或是直接认定无效。

因此,倘若夫妻之间为了保护无过错方权益,意欲订立忠诚协议的话,应当在协议中就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赔偿责任予以明确,约定具体赔偿数额,或是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案等,避免仅通过流行语净身出户来做约定,否则可能因此无效。

 

附忠诚协议模板

夫妻忠诚协议

姓名(男方):

身份证号:

姓名(女方):

身份证号:

 

为兑现夫妻双方百年好合之承诺,互相督促履行夫妻忠实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自登记结婚之日起直至双方婚姻关系终止之日(婚姻关系终止之日为双方离婚或是一方死亡之日),应当互相遵守忠实义务,不得有任何婚外情、婚外性行为等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

二、任一方有下述行为之一,均属于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

1一方有嫖娼或卖淫行为;

2一方与异性的偶然婚外性行为;

3一方与异性的长期通奸或同居行为;

4一方出现配偶不知情的血缘关系子女;

5一方出现配偶所不知晓的婚恋、情人等不正当男女关系;

6一方与异性存在明显超出正常交际的亲密行为。比如接吻、爱抚等;

7一方与异性单独相处在封闭、隐蔽场所,同时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8一方与异性长期、频繁的存在通讯联系,同时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9有异性出现,主动承认自己为第三者,并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据(如亲吻合照、开房记录、暧昧往来短信、单独共同旅游等证明存在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行为的证据)予以直接证明的;

10一方与异性长期存在赤裸淫秽言语、图片、视频信息往来,经配偶劝阻过一次不予悔改的;

11一方与婚外异性对外公开以情侣、夫妻相称的行为(对外公开指在公众场合或是对三人以上人员以夫妻相称);

12其他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

三、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之一的,经双方协调未果的,另一方可立即申请离婚;

2因一方存在上述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行为之一导致双方离婚的,则夫妻共同财产坐落于 房产全部产权归另一方所有;

3因一方存在上述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行为之一导致双方离婚的,双方其余未在第三条第2款列明的其他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分配时,均按照  比例分割,违约方分割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 %,另一方分割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按照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车辆、现金等一切有形或无形资产);

4因一方存在上述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行为之一导致双方离婚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壹拾万元整精神损害赔偿金。

四、本协议中有关夫妻财产分配的约定视为夫妻婚内财产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可撤销。

五、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撤销本协议或反悔。

 

甲方:        乙方:

     




个人介绍:唐海燕律师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广州知名婚姻家事律师,凭借精湛过硬的业务水平和广泛的行业影响力,唐海燕律师受到广州多家有影响力的媒体青睐。执业多年来,唐海燕律师始终专注于婚姻家庭及私人财富传承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已带领团队办理过600多起婚姻家庭、遗产纠纷案件。曾在2个月内解决某大型高管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1000多万元;办理涉案标的1个多亿的夫妻共有财产分配,帮助当事人拿到远超预期的财产权益。同时,在私人财富管理领域,唐海燕律师潜心钻研,利用丰富的诉讼经验努力将保险、信托、协议、公司股权架构设计等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结合在一起,为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治理、家族信托的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与众多私人银行、保险公司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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