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慧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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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专职律师执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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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定金时要注意什么

作者:傅慧嫣律师时间:2026年01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4次举报
2026-01-16

一、购房交定金时要注意什么

消费者在订立定金条款时,应当注意这样5个问题: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二、购房定金收据怎么写

1、要声明买受主体,也就是购房者的名字;

2、交易房产的地址信息,需要从市区精确到具体小区;

3、定金额度,需要同时将大写、小写金额都写入;

4、收款人信息和交付日期,出售主体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码,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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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慧嫣律师,现就职于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2008年执业至今已有十多年的执业经历,有丰富的业务实践经验。是当地电台等媒体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绍兴
  • 执业单位: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620********6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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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620********64 拆迁安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