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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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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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不是唯一途径

发布者:马晓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行政诉讼 |1231人看过

2012年7月章某被徐某驾驶的机动车撞伤。本人接受委托后,帮助李某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因为某种原因,并未通知到保险公司人员到场一起鉴定。保险公司认为属于单方委托要求重新鉴定,为了帮助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我多次找到保险公司办案人员进行沟通。最终,保险公司放弃重新鉴定。

庭审中,经过法官调解,原告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最终,原告得到非常满意的结果!

 

办案感言:律师诉前调节很重要,诉讼收费不是目的,真正为当事人解决难题才是目的,如何将矛盾转化、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如何才能从真正意义上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是值得律师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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