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婚姻是一样的,而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每个人都不希望遇到,但真的碰到了,不仅要勇敢的面对,还要妥善的处理之。
离婚要讲究策略和方法,不能意气用事,更不能违法行事。如果双方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离婚,好聚好散,更能把孩子抚养事情妥善安排好,这是最好不过的,也是我们广大有良知的律师所期望的。因为婚姻之事本来就是家务事,外人即使是专人人士也很难权衡夫妻多年的情感,之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大多数人很难做到这一点,原因很复杂,有为物质利益,有为孩子,有位等等其它的。真到这一步,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的无奈之举,也是夫妻二人最后一次的“亲密”接触。此时,少之感情,多之利益。我们律师在此便体现出了重要的价值,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证据的搜集。感情是否破裂?对方是否有损害婚姻的事实?是否有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之行为?股份的多少及如何进行分割?等等。这些都需要有证据佐证,而不能凭空想象。打官司很大部分是在打证据,证据充分,胜诉的把握大,反之,胜诉的可能小。另外,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证据收集的方式方法必须合法。